应该实现书目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我对可供书目的一些看法
 

文 / 国家图书馆 顾犇




  可供书目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话题。说其“老”,是因为西方国家在20世纪上半叶就开始发展其在版书目(即可供书目)的体系,本人在《中国出版》杂志1991年第9期中的文章“在版书目与中国出版业——中西比较和设想”一文中就建议启动中国的在版书目(即可供书目),但是多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说其“新”,是因为可供书目的概念在最近几年内多次被媒体提起。在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曾经有公司提出过可供书目的概念,但是由于其并没有提供真正的可供性数据,而且是照搬图书馆的编目数据,因而不能长期生存下去。最近几年,可供书目的概念又频繁被人们提出。它是香饽饽吗?

  首先,可供书目是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当今的中国图书市场,仍然存在信息流的不畅通问题。读者需要图书不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而出版社和书店却为大量库存而头痛,甚至降价处理本来有读者需求的好书。所以说,可供书目的出现是我国书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次,可供书目本身也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例如美国鲍克公司(R.R. Bowker)的《在版书目》(Books in Print)和英国的BookData公司的BookFind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用户市场。

  可供书目的启动,对于中国图书行业信息流的畅通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使得出版社、供货商、图书馆、读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更为便利,使得出版社和图书供应商更迅速、更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使得图书馆和读者更方便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图书。

  但是,要形成一个有效的中国可供书目体系,没有一定的条件是不行。本人认为,可供书目的成功条件包括:发行工作的专业化、出版和发行行业的信息化、信息格式的标准化等方面。

  所谓发行工作的专业化,意味着发行商服务水平的提高。最近几年出现的所谓“第三渠道”,也就是出版社自己设专门机构销售图书,这不利于产业链的形成,也不利于可供书目的发展。这种小而全的自给自足的运作方式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

  在出版和发行行业的信息化方面,一些大的出版社近几年建立了自己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开始考虑MARC数据的问题,并建设了自己的网站。但是,许多中小型出版社却没有人力和财力来从事这项工作。如果要求这样的出版社提供可供书目的信息,一定是十分困难或者效率很低的。从发行商来说,应该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可供书目的信息,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如果发行商做不到这一点,出版社看不到可供书目对自己的潜在利益,就更不会积极配合工作。

  在信息格式的标准化方面,中国可供书目所提供的数据主要是MARC数据,这就要求所有加盟的出版社也应该有相应的支持MARC数据的技术平台,或者能实现数据向MARC格式的转换,并且有相关的高水平的业务人员。如果能有统一的信息上传平台,让所有出版社用同一个软件提供数据,就更能保证信息格式的标准化。

  我们不要认为可供书目是香饽饽,大家争着上。我个人认为,可供书目是推动中国书业信息化的一项事业,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程。要真正建立起中国可供书目体系,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也需要政府的支持,要有一定的政策做保障。

  最后,我们要注意,可供书目的意义是提供图书的“可供性”信息。在发展可供书目的同时,我们要坚持在“可供性”上下工夫,千万不能借可供书目的名目发展编目数据,与图书馆编目数据争夺市场。

  现在,中国的书目体系中有在版编目(CIP)、可供书目(CBIP)和图书馆编目数据这三个方面。它们互相之间是有关系的,也存在重复建设资源的问题。本人认为,从长远来看,出版管理单位、出版发行单位和图书馆应该联合起来,积极探索各个环节书目数据的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方便图书馆和读者的使用,实现书目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应该实现书目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我对可供书目的一些看法”,《全国新书目》,2005年第22期(11月15日),第8页;约2千字。

转上一层 / Back to the Previous Level

转主页 / Back to Home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