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北京大学图书馆听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周小玲女士关于RDA的讲座,很有收获,也见了北京的大多数编目专家。
本来计划与采编部主任陈体仁先生一起聊他的译作《书店的灯光》,讲座到12点才结束,只好匆匆回图书馆上班了。
听下来总体感受是,在某种意义上,RDA对图书馆编目人员的要求降低了,但是也让人找不到规则的感觉。所以,大家希望美国国会图书馆能出一些样例,指导大家使用。
我个人认为,现在RDA和ISBD都不用S.l.和s.n.等拉丁缩略语,虽然能使得用户更容易理解,但是也削弱了RDA的国际性,导致非英语国家无法直接使用美国的数据。如果只适用于英语国家,那RDA能成为"国际性的"规则吗?
我看了即将定稿的ISBD文本,这些缩略词还在里面。
我个人也支持图书馆多做一些责任者说明和检索点,但是编目人员的工作量如何解决呢?
看到有关规范记录的变化比较多。但是在中国,规范控制问题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论的地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问题都在于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后果将会怎样,只知道按过去的方式去做。
很高兴看到一些测试的例子,是在中国国家图书馆上传OCLC的记录基础上修改形成的,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意义。不过看似简单的事情,谁知道到目前的结果有多么不容易?就像现在编目人员都在用Z39.50,在使用Aleph500之前国家图书馆内有多少人知道它呢?
RDA即将成为国内编目界研究的热点,但是我不希望它成为诸如"知识经济"或FRBR之类产生大量学术垃圾的伪热点,而是能多出一些实在的研究成果,推动全国图书馆编目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