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犇:注重农业遗产保护,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接地气,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外文采编部主任顾犇为“全民阅读”七入《政府工作报告》感到欣喜,两会期间他带来了《关于保护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的提案》《关于在著作权法中建立“突发事件法定许可”制度的提案》和《关于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站的监管,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提案》。为进一步了解这些提案的背景和意义,本报记者特对其进行专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关于保护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的提案》的提出背景和重点内容。

顾犇: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以政府主导和市场开发相结合的新农村建设使乡村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千篇一律的建设模式和现代化的钢筋水泥丛林,对农业遗产、乡村历史文化造成很大影响,因此,保护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文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历史上乡村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性,建筑材料多就地取材,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乡村地理建筑风貌和农业遗产。为了追求现代建筑的整齐划一,部分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拆大建,严重破坏了原有村落的历史文化记忆,许多农业遗产、村落布局、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随之消逝或面临消逝的危险。历史文化保护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才能确保保护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

要实现乡村振兴各项战略目标,离不开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的涵养与支撑。在我国乡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既要实现乡村生活富裕打赢脱贫攻坚战,也要利用乡村独有的历史文化资源,支持、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更要加强对村落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

我从事图书馆工作。国家图书馆的宗旨是“传承文明、服务社会”,所以我也关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进展。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与京郊菜农、河北张家口人陈军先生进行了沟通,他从自己的经历出发,谈到了对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保护的担忧。他查阅了有关文献,特别是参考了章国军、唐金培等学者的论述,提出了很中肯的建议。我根据他的建议,形成了目前的提案。虽然之前有学者呼吁过,但是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一步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针对保护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您觉得如何争取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各行业可以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顾犇:建议政府在乡村整体搬迁和建设前,对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文化进行评估和普查,形成乡村历史保护可行性报告,供村民和相关部门参考。在完善多方参与和多元投入机制的基础上,优先鼓励和支持原住民、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机构在发展和保存农业遗产、保护乡村历史文化方面进行投入和保护性建设,避免乡村建设同质化,鼓励多样化。探索我国乡村差异化保护利用模式的同时,打通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之间的管道,使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成为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和推手。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也可以鼓励大家利用乡村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设计手工艺产品,加快文旅融合,推动文旅创新创业,开展“非遗+扶贫”和“旅游+扶贫”工作,激发乡村创新创业活力,实现“物质”和“精神”双扶贫。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提高大众保护农业遗产的意识?

顾犇:因为这个话题是从农民那里提出的,可见农民自己还是有保护意识的。我认为,政府层面应给予重视,面向基层干部普及文化遗产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避免基层工作人员为了眼前利益走捷径,做出牺牲长远利益的事情。各地曾经有过不少拆除古建或民居而过几年又恢复重建的例子,我们要避免重蹈覆辙。

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承载着国家的昨天和明天,只有让文化的传承和共享相得益彰,才能真正释放出中国文化的活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记者:图书馆在保护“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方面可以做哪些有价值的工作?

顾犇:各地图书馆按惯例都有收集本地相关文献的任务,形成地方特色文献。今后,图书馆应该更重视收集与本地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有关的文献资料,从文献保护和图书馆特色服务的角度来看,很有意义。

此外,图书馆还应该为各级政府和群众提供世界各地农业遗产和乡村历史保护的相关资料,作为政府决策依据,也可以举办相关讲座和展览,宣传这项工作的意义。

记者:《关于在著作权法中建立“突发事件法定许可”制度的提案》《关于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站的监管,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提案》关注了版权和文学问题,是什么契机让您关注这些问题的?

顾犇:我从事图书馆工作,同时自己也出版了不少图书,熟悉图书的整个生命周期,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内容。作为图书馆员,我希望有更多的作品能被大家合理使用。作为作者个体,我希望作者的权利能得到进一步的保护。我平时与出版界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有关立法进展。今年这两个话题,正好都处于合适的时机,也需要我们站出来发声。

提案提交以后,众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从目前读者反馈来看,总体评价是积极的,提案体现了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我个人的出发点,是希望推动行业的发展,推动事业的进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作者、表演者、出版社、报刊社、知识资源平台、影视机构、剧院等通过网络新媒体免费开放共享音乐、文学作品、短视频、电子书、有声书、影视剧等版权资源。这些作品为人民群众防疫抗“疫”提供了精神食粮,为帮助全国抗“疫”取得决定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网上各类免费开放共享的版权资源,既有权利人主动明示放弃版权(主要是财产权)的,也有主动明示为公益创作的,还有大量无法明确是否为权利人主动放弃版权的,甚至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将他人版权作品直接或经过改编演绎后进行共享传播的。

只有通过完善法律或国家政策,才能满足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著作权人积极创作。同时,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免费共享版权资源,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同时,大家在享受免费版权资源的同时,也应当关注著作权人的知情权、署名权和获酬权。

很多国家规定了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和图书馆“公共借阅权”补偿金制度,而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无这两项制度,不过我国《专利法》中有关于“强制许可”的规定。

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我国应该综合借鉴“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的做法,在《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关于“突发事件法定许可”的规定,即“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免费向公众提供受本法保护的作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样,图书馆在合理使用这些资源时就可以有更多的法律依据。

在网络文学领域,我希望网络文学平台与网文作者双方能够通过平等对话、友好协商,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国家反垄断执法部门应该进行调查,规范网文平台的经营行为;国家版权局也应该对平台执行《著作权法》情况进行检查,对平台与作者的各类合同合规性进行审查。另一方面,作家们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比如国外就有“编剧公会”这样的组织,可以反映群体诉求。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要更加关注网文作者这类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对网文作者进行法律培训和教育,对其创作、版权运营和维权进行专业指导,维护作者合法权益,为网文平台与作者和谐共生提供政策和法律指导,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记者:您如何解读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与图书馆未来发展有关的内容。

顾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接地气,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的成就,反映出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担当精神,让人感受到中央对民生的重视。政府充分考虑了下半年保障就业和民生的措施,特别是针对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公共文化服务行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是我们图书馆资源建设工作一直期盼的政策。希望这个政策能坚持下去,成为国家图书馆乃至所有图书馆能长期享受的政策。

在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的呼吁下,“全民阅读”连续七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利于促进全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形成。作为图书馆员,我本人也喜爱读书,做过不少阅读推广的工作,但也深感个人的力量微薄,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我们只有大力倡导读书,才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把握主动权,也才能进一步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的“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是我们长期的工作任务。2019年9月8日,在国家图书馆迎来110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给我馆8位老专家回信,充分肯定了老专家离退休后仍心系国图发展和文化事业、对“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初心的坚守,充分肯定了国家图书馆110年来在传承中华文明、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向每一位国图人致以诚挚问候,并对国家图书馆事业未来发展提出殷切期望。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回信要求,努力为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CL

记者:白玉静 胡倩倩

责编:李霞


《图书馆报》(China Library Weekly),2020年6月12日,第3版。(国内统一刊号:CN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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