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编目工作原则声明(草案) / Principles for Chinese Cataloging Professionals (Draft)

 

一、标准化原则

  所谓标准化原则,就是无论在实际编目工作中还是在编制编目规则或条例中,凡是已有相应标准的,就应按照标准处理。从目前的情况看,编目方面的标准有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如ISBDs和UNIMARC 等) 。在选择标准时,应该考虑以最新的国家标准,尤其是以最新的国际标准为依据,因为后者更具国际化且不断在更新。关于编目国际化问题,在现今普遍实行联机联合编目的环境下,各馆编目人员应具有国际视野,因为我们的记录不仅用于国内数据交换而且也被用于国际交换。

二、统一化原则

  所谓统一化原则,就是当中文文献出现的现象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中都没有相应规定时,应采取全国一致的处理。例如,中文文献出版物有在文献责任者处冠以国别或朝代的做法,那么作为中文编目条例,就应规定文献责任者的国别或朝代是否需要著录;如果需要著录,还应规定该如何著录,因为文献责任者的国别或朝代在中文文献的信息源上有的是用方括号括起,有的是用圆括号括起。

  当然,有些中文文献特有的现象我们也可积极地向国际标准制订机构反映,以期实现标准化。

三、用户至上原则

  所谓用户至上原则,就是无论在实际编目工作中,还是在编制编目规则、主题词表和/或分类法中,都要考虑用户的实际需求和检索情况。例如,对丛书、多卷书是集中编目还是分散编目以及在主题编目方面,目前全球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馆具体如何著录与标引,应该从用户的使用习惯及其便利出发。因为图书馆的目录首先服务于用户的检索,其次才作为业务工具供图书馆员使用,这应成为一条铁律。


  在以上编目工作原则的指导下,我们还应提倡以下三种工作作风:

 

(王松林、顾犇起草)

引自:“消除编目实践差异,探求编目工作原则——中国图书馆学会标引与编目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国家图书馆学刊》,2007年第1期(总第59期),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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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11/4/2007